金台律师反败为胜经典案(十二)|明察秋毫——金台上诉律师成功辩护二审改判缓刑

出乎意料的有期徒刑

冯某某为黑龙江齐齐哈尔人,小时即随兄长到河北生活。经过多年的打拼,冯某某不仅站住了脚跟,娶妻生子,还购买了一辆大货车,跑长途运输,步入小康生活。2020年3月份,冯某某的家庭遭遇当头一棒。冯某某醉酒后驾车,致一行人抢救无效死亡,冯某某因涉嫌交通事故罪被刑事拘留。

事故发生后,冯某某的家人心急如焚,发动各种关系,努力争取冯某某从轻处理。起初情况的发展还不错,冯某某认罪态度良好,冯某某哥哥主动与被害人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,及时支付了40万赔偿款中的35万,拿到了谅解书,公安机关也依法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。各种迹象表明,冯某某可能会从轻处理,再不用承受牢狱之灾了。

按法院开庭的通知,冯某某与家人一同到庭。经过法庭审理程序后,当庭宣判,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并当庭收押至看守所。突如其来的结果,冯某某懵了,冯某某的家人也是六神无主。期待中的缓刑没有出现。问题到底出现在哪里,一家人百思不得其解。

专业细致的案情分析

冯某某的亲属带着满腹的怀疑,慕名找到了北京市金台(廊坊)律师事务所,咨询冯某某的案件是否可以上诉,上诉的话有没有判处缓刑可能。

冯某某的家属介绍了对案件的不解和猜疑,金台上诉律师认为交通肇事罪中,有赔偿有谅解,还有取保候审,与判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结果存在质疑空间,建议提起上诉。

案件提起上诉后,金台上诉律师马上阅卷,分析书面材料。发现在一审审理过程中,有谅解书备案,还有法院为判处缓刑向司法部门发出的社区矫正征求意见书,上诉律师建议冯某某的家属向被害人家人支付剩余的五万元赔偿金,并向当地司法所了解相关情况。

与一审法院主办法官沟通后,让人有些灰心。原来冯某某的案件当时确有判处缓刑的希望,但就在此间,当地公检法就交通肇事的量刑执法尺度进行了统一,规定醉酒状态超过200毫克/100毫升的,一律不予适用缓刑,而案发当时冯某的酒精含量达到260毫克/100毫升。

上诉律师依然不放弃,就全案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,对冯某某的肇事过程进行了推演回放,最后得出一个连冯某某亲属都意想不到的大胆意见:冯某某应按投案自首处理。

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

自首在审判中属于法定的从轻、减轻情节,如果能认定自首,将实现刑事责任转折性的改变。自首在司法实践中,又分为法定自首和依自首论两种情况。金台上诉律师认为冯某某虽然没有主动归案,但是积极配合侦查机关的工作,事故发生后主动报告自己回家取钱救人的行踪,并主动报告自己回医院的时间,在医院等待被害人救助结果后,跟随公安民警回派出所如实交代案件情况,符合依自首论的情况。

在上诉过程中认定自首,改变一审认定的事实,是审判实际中极其困难的事,需要证据,充分的证据。金台上诉律师梳理出了冯某某事发的行为过程,事发–报警–救人–送人去医院–借钱–向医生讲明外出–回来后被已在场的警察带走–讯问笔录如实交代。前后的时间事实基本上在笔录中有记载,关键在于冯某某送伤者到医院后,出去借钱交医疗费,回来后被先到的警察带走,是主动归案还是被动归案的认定。

金台上诉律师费尽了周折,才找到了当时医院负责抢救被害人的两名大夫,取得了他们的证人证言,一致证明冯某某出去借钱是为了抢救伤者,之后把钱送回了医院,冯某某交钱后找警察交代了情况。

公正审理改判缓刑

在取得证据的同时,金台上诉律师充分的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,积极与法院、检察院联系。二审改判是小概率事件,律师的努力必须得法官审判程序的认可才有意义。

经过开庭审理,上诉律师围绕着自首的情节,充分举证,得到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认可。二审法官向冯某某所在地司法局发出了社区缓刑矫正的调查手续。这是判处缓刑的关键条件,一审中发的函,就因为发到了原先的居住地,而没有回音。上诉律师在家属的配合下,及时拿到了冯某某的户籍所在地司法部门的回函。就在腊月二十六那天,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,由一年半有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。当天判决送达到看守所,当场办理释放手续,冯某某春节回家与家人团聚。